工伤带薪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的休假工资,目的是补偿工伤期间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工伤带薪休假后,劳动者还能否获得其他赔偿呢?
一、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二、劳动合同法赔偿
如果工伤是由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三、民法侵权赔偿
如果工伤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民法典》第1187条,要求第三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带薪休假与上述赔偿并不冲突。劳动者在享受工伤带薪休假的还可以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法赔偿或民法侵权赔偿。不同性质的赔偿,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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