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对方协商退定金事项,协商不成,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向法院起诉。
违约时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1、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双方期望的合同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2、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款的,另一方对其他事项违约的,只对前者单方面适用定金罚款,对后者可以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违约均为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款的,适用定金罚款,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3、在实践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要注意区分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单方面违约成为违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