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分居满二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之日起满十年,或者虽未登记但共同生活满十年,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分居已满两年,一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申请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权提出要求。
一方有法定过错:
如果一方有法定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另一方可以不经分居即可向法院申请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权提出要求。
婚姻基础已完全破裂:
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导致婚姻基础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权提出要求。法院在审理时会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双方是否已经分居
是否共同抚养子女或探望子女
子女的年龄、健康和生活状况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有利于子女成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如果一方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如经济状况稳定、教育水平较高、有较好的家庭环境等,法院可能会将子女抚养权判决给该方。
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以下情况也可以申请离婚并要求子女抚养权:
因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精神疾病,导致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一方因服刑或被收容教育,导致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温馨提示: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本站在线律师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