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以上,一方基本没有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下面将从多个方面详细阐述分居期间争取抚养权的难点。
一、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离婚或分居后,父母双方仍具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抚养权归属上,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对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更有利的原则。
二、分居后抚养权归属
分居后,夫妻一方可能因工作、学习或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子女身边,而另一方则实际承担了抚养子女的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和个人意愿;
(2) 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具备抚养条件和能力;
(3) 分居一方与子女的亲密度和持续联系情况;
(4) 分居一方的行为是否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分居两年以上的难点
分居超过两年后,一方想要争取抚养权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原因在于:
(1) 抚养条件转移:随着时间推移,另一方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抚养环境,子女也逐渐适应了与另一方的生活;
(2) 亲子关系淡漠:分居方与子女的联系次数和时间减少,亲子关系可能有所淡漠;
(3) 子女成长稳定:子女在另一方的抚养下已经健康成长,法院不会轻易改变现有抚养环境,以免影响子女的稳定性。
分居超过两年,且抚养条件已转移的一方,基本很难争取到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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