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有效期一般为终身,但如果抚养权变更后,原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又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时,可以再次申请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有效期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shall be raised only once, unless there are special circumstances。”
变更抚养权有效期的特殊情况
对于特殊情况下,可以再次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也作出规定:““特殊情况”是指子女抚养权变更后,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对子女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再次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再次申请变更抚养权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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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抚养权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遗弃、不当管教等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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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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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留在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继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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