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与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满两年,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也存在例外。
一、孩子满8周岁以上
当孩子年满8周岁或以上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能力,在变更抚养权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见。
二、有特殊情况
(1)另一方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无法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
(2)另一方虐待、遗弃、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3)孩子在另一方抚养下受到严重伤害或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4)有其他不利于孩子继续由另一方抚养的重大事由。
三、孩子抚养权变更后,一方不得再次要求变更
在法院变更抚养权后,除非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否则一方不得再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一方再次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四、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
当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并且已适应该环境,法院一般不予变更抚养权。
五、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变更抚养权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心理冲击,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如果变更抚养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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