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没有新的证据变更强制措施可行吗,审判阶段如何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没有新的证据变更强制措施可行吗
可行。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即仅凭口供不能定案规则,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要求对被告人的供述必须有补强的证据才能据以定案。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看守所羁押人员有哪些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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