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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流程(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可以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是哪个

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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