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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时违约金如何约定?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合同解除如何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形式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如何约定违约金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是因违约而解除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仍然可以主张。

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公益性岗位辞职需要违约金吗

公益性岗位没有违约金。

如果是属于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和经济补偿金。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如果是属于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和经济补偿金。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项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除对自初次享受岗位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退休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是街道(社区)或其他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是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延续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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