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有案件事实都需要有证据支持。证据是指根据诉讼规则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判决具有重要意义。证据的关键是诉讼的核心问题。
在任何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我们都应该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来恢复事件的原始面貌,根据足够的证据作出的判决可能是公平的判决。
确认当事人不知道案件的情况与确认其他事实所需的证据没有什么不同。例如,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案件事实,或者有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不在场,以确认当事人不知道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