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长期争吵或一方有长期家庭暴力行为,离婚实际上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父母离婚,切忌隐瞒孩子,最好解释离婚的原因,承诺更爱他,给孩子充分的安全感。
对于孩子的监护权,双方可以沟通协商,最好争取孩子的监护权。丈夫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一定要着重强调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因为对方有家庭暴力,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可以作为充分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证明对方不适合养孩子。当然,法官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谁最终会抚养孩子。无论谁抚养孩子,他都有权探望孩子,并支付抚养费。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还包括:
1.孩子的意见。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应当提交子女愿意跟随父母生活的有关证据;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没有太大差异;
3.工作环境。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更好的生活条件。提交生活条件证据,如离学校近、社区配套设施成熟、儿童入学方便等。生活优质是最有利的,所以更有可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早点摆摊卖,另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承包商,很明显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孩子;
6.性格修养。一方性格修养、思想素质在争取儿童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受过高等教育更有利于儿童教育,所以更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8.其他家庭成员。比如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