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属于婚姻财产纠纷(也可以是离婚诉讼纠纷)。婚姻财产一般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最终不结婚,另一方要求返还的,应当需要返还。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
1、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的;
4、支付后支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诉讼费用为50-300;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