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不需要向法院支付保证金。只有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才需要申请担保。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有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对担保的要求不同:
(1)如果申请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则无需支付保证金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可以以支付的形式提供担保,但也可以提供房产、汽车和其他财产来进行担保。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但担保的形式可以是支付保证金,也可以提供房产、汽车等财产担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