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判四个月拘役出来有案底吗,谁可以成为拘役的对象?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判四个月拘役出来有案底吗
会留下案底,拘役是主刑种类之一,只要是被判处过拘役刑罚且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刑事犯罪势必记入公民的犯罪记录档案,也就是所谓的有了案底。
此外,未成年人被判拘役的也有案底,但是现在单位查询不到,因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监禁刑罚,而罚款属于非监禁刑,是刑罚的两大类。
拘役就是刑期比较短而已,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
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性质一样的,只是刑期长短不一,导致叫法不一而已。
所以,被判4个月拘役有案底。
无期的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4、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
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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