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有些人希望将案件提交到自己的老家进行审理,而不是在当前居住地进行审理。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会问:“人在外地起诉离婚要回老家弄吗?”本文将探讨这个问题。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应该在被告方的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地进行审理。如果被告方的住所地和婚姻登记地不同,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审理。如果原告方要求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其他地方进行审理,需要得到被告方的同意或者法院的批准。
实践中的问题
实践中,有些人希望将离婚案件提交到自己的老家进行审理,因为他们认为在老家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这种做法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
如果被告方不同意将案件提交到原告方的老家进行审理,那么原告方需要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地。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方的申请没有合理的理由,就不会批准变更诉讼地的请求。
即使法院批准了原告方的变更诉讼地请求,也可能会给原告方带来一些不便。例如,原告方需要到老家出庭作证,需要支付更高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如果原告方的老家和被告方的住所地不同,那么原告方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人在外地起诉离婚是否要回老家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被告方和原告方的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地相同,那么应该在这个地方进行审理。如果被告方和原告方的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地不同,但是被告方同意将案件提交到原告方的老家进行审理,或者法院批准了原告方的变更诉讼地请求,那么可以在原告方的老家进行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老家进行审理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和额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