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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驳回后才追究责任吗(法院虚假诉讼去什么地方告)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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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侵权如何救济

1、虚假诉讼侵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救济权利。

如果对方当事人有虚假诉讼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会追究其司法责任。

如果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所谓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虚假诉讼早已有之,有的是双方恶意串通来逃避债务,有的则是通过虚假诉讼来骗取他人钱财。

但是,以往对于虚假诉讼,虽然也有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判决,但较少进行重罚,虚假诉讼一度还很猖獗。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进行认定并给予重罚的判决具有标本意义

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

共同要件,也称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是指一切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又称为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或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具体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亦即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共同要素:

(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某种客体造成侵害的客观事实特征。

(3)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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