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坐牢如何办离婚手续”问题近期有人在问,今天律师六八八小编就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离婚手续如何办理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下吧。
配偶坐牢如何办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在配偶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会见的,会见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的,由法院出具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宣告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
夫妻一方坐牢的一般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也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的原则上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未服刑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到双方登记婚姻的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处。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关系破裂,解决好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予以离婚,待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则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配偶被判刑坐牢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1.配偶坐牢,想要协议离婚的,应当由服刑人员向服刑监狱提出申请,得到审批批复。由服刑监狱出具当事人证件材料,派狱警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服刑地区或者是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2.如果被告一方在监狱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另一方在外边自由的,由在外边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由在监狱的一方作为原告起诉,那么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
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