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读者向本站咨询了一个问题,她与丈夫在八个月前离过一次婚,但是又因为各种原因复婚了,现在又想离婚,是否可以直接判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判决书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也就是说,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就立即解除了。
对于本案来说,由于夫妻双方在八个月前已经离过一次婚,而现在又想再次离婚,这就涉及到了法律上的“再婚”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又复婚的,应当自行撤销离婚协议或者撤回离婚诉讼,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婚姻关系。未办理恢复婚姻登记的,视为未婚。”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复婚,但是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就被视为未婚。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再次要求离婚,就可以直接判离。
建议
如果您与配偶在离婚后复婚,但是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婚姻关系,那么在再次要求离婚时,可以直接判离。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复婚后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婚姻关系,以免在离婚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再次离婚并直接判离。建议夫妻双方在复婚后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婚姻关系,以免在离婚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