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是由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用于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在潍坊市,工伤赔偿标准分为五级,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
一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部位永久性损伤或功能障碍达到10%以下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伤残工伤赔偿金为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两部分。
伤残补助金为职工工资的60%,由企业支付,支付期限为伤残职工生命期限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职工工资的24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级伤残
二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部位永久性损伤或功能障碍达到10%以上但不足20%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二级伤残工伤赔偿金为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两部分。
伤残补助金为职工工资的70%,由企业支付,支付期限为伤残职工生命期限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职工工资的36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级伤残
三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部位永久性损伤或功能障碍达到20%以上但不足30%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三级伤残工伤赔偿金为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两部分。
伤残补助金为职工工资的80%,由企业支付,支付期限为伤残职工生命期限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职工工资的48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级伤残
四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部位永久性损伤或功能障碍达到30%以上但不足50%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四级伤残工伤赔偿金为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两部分。
伤残补助金为职工工资的90%,由企业支付,支付期限为伤残职工生命期限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职工工资的60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级伤残
五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部位永久性损伤或功能障碍达到50%以上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五级伤残工伤赔偿金为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两部分。
伤残补助金为职工工资的100%,由企业支付,支付期限为伤残职工生命期限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职工工资的72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是潍坊市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企业应当按照标准为工伤职工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