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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涉外仲裁适用普通程序裁决期限)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监督方式包括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管法院是需要撤销裁决、还是决定不予执行裁决决定,都需要基于当事人的申请,然后经法院的合议庭审查核实。

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监督方式有哪些?

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监督方式包括撤销仲裁裁决制度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1、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赋予人民法院对终局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2、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依据被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是司法监督的重要措施。在申请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有权裁定不予执行。

被开除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被开除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国家的行政安全机关,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而作出的,明确经过法律授权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为了审问犯罪嫌疑人而来调查刑事案件,取得证据等等,这个时候对于证人的检查,搜查以及对于银行账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属于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算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是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一点点折损的话,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就算提出了的话,上级行政部门也没有办法受理这个复议。

2、是已经被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当事人重复申请。

由于在我国行政复议的机会只有一次,对于同一件事情,如果已经被驳回一次行政复议的话,那么就说明他是属于类似于上文当中所提到的,不可以接受行政复议的情况,那么此时就没有必要再次提出行政复议了,因为上级部门同样是不会受理的。

法院传票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是什么?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的意思就是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我国公民或者法人,也可以是组织。非涉外仲裁裁决是相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的一个概念,任何当时人并不涉及到外国的民事主体的仲裁纠纷案件,一般都属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其实就是和涉外仲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目前还没出台有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什么意思的相关定义和解释,但是大家可以对比着涉外仲裁来解释。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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