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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多少小时(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的区别)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包食宿主要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协商而决定,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非全日制用工包食宿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要求。通常非全日制用工在相关法律的保障里面,最重要的就是试用期,还有最低工资的相关条件做出了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要包食宿?

这个具体是要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具体协商决定。我国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法律强制要求的只有以下内容: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被判处拘役工龄如何计算?

工作人员服刑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以下办法计算:

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的工作年限归零。

2、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一条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十年以上员工辞退可以吗?

对于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职工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辞退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当事人的工龄虽然有10年以上,但是如果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随时开除,某些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提前一个月通知以后可以开除。

一般来说,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只要在员工出现工作失误等原因,无法继续工作或者是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时,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1、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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