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作为中国江苏省下辖的地级市,其工伤赔偿标准与全国其他地区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南通市工伤保险条例》,南通市对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九级工伤的定义
根据《南通市工伤保险条例》,九级工伤是指工伤事故造成职工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包括严重眼部损伤、双耳全部丧失听力、双手或者双脚任何一只残废、肢体残废程度达到九级以上等情况。
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根据《南通市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工伤残废等级,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对于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受害职工一次性获得的伤残津贴的12倍。
2. 终身工伤津贴:对于九级工伤,受害职工可以享受终身工伤津贴,其标准为受害职工的月工资的70%。
3.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害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
4. 护理费:根据受害职工的护理等级,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5. 死亡补助金:对于因工伤事故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补助金,标准为受害职工月工资的20倍。
如何申请九级工伤赔偿
1. 受害职工或其家属应在工伤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单位应当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报送给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工伤进行认定。
4. 对于认定为九级工伤的受害职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赔偿处理。
南通市对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有着具体的规定,受害职工或其家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享受相应的赔偿。在申请过程中,建议受害职工或其家属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