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由于在通常情形下此类广告会被视为要约邀请,而以要约方式订立合同的,需要在承诺生效的时候合同成立,且根据规定,即使合同成立,也并不意味着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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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否有效力?
1、商品房销售广告在一般情形下为要约邀请,不具备要与法律效力。如果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影响合同订立和价格,属于要约。违反了要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离婚后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多生是非。
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必须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离婚房产转移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申请,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所说的资料,还应该提交公正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需要注意判决书中必须要明确房产归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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