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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侦查阶段接受退赃是好事吗(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主动退赃)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并不代表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除非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死亡,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等情形下才有可能撤案处理。但是嫌疑人有主动退赃的,量刑时应该从轻处罚。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退赃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吗?

侦查阶段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的,不能直接免于刑事处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是: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刑事案件不服申诉和抗诉的区别有哪些?

1、提起主体不同:抗诉的提起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提起的部门不同:抗诉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并且是向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既可以向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作出判决、裁定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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