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 正文

盗窃缓刑可以开出无犯罪证明吗(盗窃报案笔录需要询问哪些内容)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在盗窃案件中,对金条的侦查辨认笔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的,若犯罪嫌疑人盗窃金条,除了辨认笔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其他的物证书证等都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刑事案件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才能作为定罪依据。

盗窃案件中侦查辨认金条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盗窃案件中对金条的侦查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审查起诉发现新罪一并提起公诉吗?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罪不会直接一并提起公诉,一般要退回对新罪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