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交相关的证据,拟定答辩书,搜集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庭审时,需要陈述答辩意见,在原告出示证据后可以提出质证,法庭辩论环节需要提供证据做最后陈述。
被告家属开庭前准备什么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好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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