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未成年人离婚后的抚养权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的。如果离婚的当事人中有未成年子女,则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那么,如果离婚的当事人中有18岁的子女,又该如何确定抚养权呢?
需要明确的是,18岁已经是成年人了,在法律上已经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8岁的子女在离婚后,其抚养权不再需要由法院判决,而是由其自己决定。
具体来说,如果18岁的子女愿意跟随母亲或父亲生活,那么他们可以直接与父母协商达成一致,自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分歧。
如果18岁的子女希望独立生活,不愿意跟随任何一方,那么他们也可以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判决其独立生活,并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其生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18岁的子女已经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经济独立能力可能还比较薄弱。父母在离婚后,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18岁的子女在离婚后的抚养权归属,主要由其自己决定。父母双方应该尊重子女的意愿,协商达成一致,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