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违约金可以约定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费用,还有对竞业限制的要求的情形,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如果没有按照约定履行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企业劳动合同违约金哪些情形可以约定?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分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分公司无权解除员工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下属,解除员工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属于越权行为,是非法无效的。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劳动者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候,公司录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员工在总分公司调动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吗?
员工在总分公司调动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的签订,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力上看都是一样的,但有的地方的劳动人事部门,可能会要求重新订立合同,但通常而言,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授权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员工岗位,只要是没有超出劳动合同的约定,就无需另订合同或补充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故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
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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