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行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需要承担的。如果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对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那么在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同时,还需要对其他的连带责任也一并负责。在确认侵权责任的时候,需要考虑诸多的因素。
职务行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
职务行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侵权责任法劳务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在《民法典》生效以后,《侵权责任法》就废止了。一般劳务损害是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责任。在《民法典》当中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有以下几点内容:
1、若因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使得他人遭受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工作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工作人员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雇佣关系是怎么解释的?
根据法律规定,雇佣关系属于给个人提供劳务的行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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