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
原告:[原告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
案号:[案号]
法院:[法院名称]
根据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经本院审理,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一、离婚关系
1. 原告与被告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婚姻关系自此成立。
2. 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双方不再具备夫妻关系,不宜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财产分配
1. 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2. 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同意将共同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划分:
a) 房产:[具体房产信息]归原告所有。
b) 车辆:[具体车辆信息]归被告所有。
c) 存款及其他财产:[具体财产信息]原告与被告各自归还自己名下。
3. 双方对以上财产划分达成一致,本院予以确认并执行。
三、子女抚养
1. 原告与被告共同育有[子女姓名],现年[子女年龄]岁。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子女的抚养权由原告行使。
3. 被告有权享有与子女的探望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
四、其他事项
1. 原告与被告离婚后,双方应相互尊重,不得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 如有其他争议,双方可依法向本院申请解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审判长:[审判长姓名]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
书记员:[书记员姓名]
日期:[判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