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一般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决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1. 孩子的最佳利益:离婚法院的首要考虑是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需求和情感需求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获得最好的照顾和发展环境。
2. 父母的能力和意愿:法院会评估每个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意愿。这包括评估父母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教育背景、家庭支持系统以及对孩子的情感投入等。父母的稳定性和适应能力也是考虑因素之一。
3.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法院可能会考虑他们的意愿。尽管孩子的意愿不是决定性因素,但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见,特别是对于较大年龄的孩子。
4. 父母之间的合作能力:法院会评估父母之间的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如果父母能够就孩子的事项达成共识并保持良好的沟通,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共同抚养决策。
5. 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法院会考虑孩子与每个父母的关系。这包括孩子与父母的亲密度、情感联系和互动程度等。如果孩子与某一方父母有更紧密的关系,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给予该父母更多的抚养权。
最终,离婚法院的判决应该是基于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以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法院的目标是确保孩子能够获得稳定、健康和爱的成长环境,并尽量保持与双方父母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