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XXX,今天我向法庭递交了一份分居一年半离婚诉状。我希望通过这封诉状,向法庭陈述我与被告之间的婚姻状况,并请求法庭对我们的离婚进行审理。
我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和分歧。由于双方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决定分居一年半,并最终决定离婚。
在我们的分居期间,我们尝试过通过婚姻咨询和沟通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但是这些努力都没有取得任何成果。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变得破裂,无法修复。
在我们的婚姻期间,被告对我进行了多次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我曾多次向家庭暴力保护机构寻求帮助,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这些虐待行为对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严重影响了我的身心健康。
除了家庭暴力问题,我们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无法调和的分歧,包括经济纠纷和家庭责任的分配问题。我们已经尝试过通过谈判和调解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我请求法庭对我们的离婚进行审理,并给予我合理的财产分配和赡养费。我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对待这起离婚案件,并给予我公正的裁决。
感谢法庭的关注和支持,我期待着尽快解决这起离婚案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原告: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