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2、结婚前,男方给付的彩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主张返还。3、当地要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男方才能要求返还彩礼。
哪3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一)(二)比较好理解,就是说,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结婚了,但是确实没有一起生活,这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但是根据(三)的规定,男方得达到什么程度才算“生活困难”呢?
当然并不是说,给了彩礼后,男方生活条件变差了、生活质量下降了就叫“生活困难”。
判定关键在于,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后,是否能够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
比如有时候,男方为了凑彩礼到处借钱,但是婚后又无力偿还债务,连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才可能被认定为“生活困难”。
哪3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一)(二)比较好理解,就是说,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结婚了,但是确实没有一起生活,这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但是根据(三)的规定,男方得达到什么程度才算“生活困难”呢?
当然并不是说,给了彩礼后,男方生活条件变差了、生活质量下降了就叫“生活困难”。
判定关键在于,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后,是否能够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
比如有时候,男方为了凑彩礼到处借钱,但是婚后又无力偿还债务,连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才可能被认定为“生活困难”。
哪3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一)(二)比较好理解,就是说,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结婚了,但是确实没有一起生活,这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但是根据(三)的规定,男方得达到什么程度才算“生活困难”呢?
当然并不是说,给了彩礼后,男方生活条件变差了、生活质量下降了就叫“生活困难”。
判定关键在于,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后,是否能够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
比如有时候,男方为了凑彩礼到处借钱,但是婚后又无力偿还债务,连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才可能被认定为“生活困难”。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