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程序一般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明确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劳动仲裁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案件接受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个任务:
第一,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第二,案件被仲裁庭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决定。
2、调查和证据收集阶段。调查和证据收集的目的是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确定主要争议焦点,并为下一次调解或裁决做准备。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根据相关事实编写调查提纲,然后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和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
3、调解阶段。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仲裁庭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工作,并努力激励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也需要针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仲裁调解书。
4、决策阶段。如果仲裁庭的调解无效或者送达仲裁调解书之前有人后悔了,先前的调解以失败告终,则劳动争议的处理将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应以召开仲裁会的形式作出。在法庭审判当中,通常需要经过调查、辩论以及双方陈述的过程。最后,仲裁员将充分考虑争议事实,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定后,应当作出调解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5、调解或裁决的实施阶段。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调解书是从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应当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定应由双方自觉实施。
上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1、 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 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 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 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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