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中心的人应当接受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根据法律规定,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通过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人教育、心理矫正、亲友建议、社会援助教育、现身陈述等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条对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拘留所应当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
对被拘留人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拘留中心的人应当接受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根据法律规定,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通过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人教育、心理矫正、亲友建议、社会援助教育、现身陈述等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条对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拘留所应当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
对被拘留人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