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投诉可以撤回吗?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劳动局投诉可以撤回,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投诉人应当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自愿撤回投诉。如果是被投诉方提出的和解意见,投诉人同意并签署和解协议书后,也可以撤回投诉。
其次,如果投诉人已经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也可以撤回。但是,在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前,投诉人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撤回投诉。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不作为等行政行为,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如果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投诉也可以撤回,但需要经过法院同意。
总之,劳动局投诉可以撤回,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投诉人应当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自愿撤回投诉,或者在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前,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撤回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