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别的刑事责任?在中国法律中,特别的刑事责任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犯罪人应当承担特别的刑事责任,这种责任通常比一般的刑事责任更为严重。
一般来说,特别的刑事责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犯罪人有特别的身份或职务,如国家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军人等,在犯罪时应当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2. 犯罪人犯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军队、工厂、矿山、企业、事业单位等特定单位,或者犯罪行为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也应当承担特别的刑事责任。
3. 犯罪人犯罪时使用的手段特别残忍、危险或者毁灭性,或者犯罪后采取的措施特别恶劣,也应当承担特别的刑事责任。
特别的刑事责任不仅仅是对犯罪人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的警示作用。只有对那些犯罪行为特别严重的人,采取特别的刑事责任,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军人等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其职务犯罪的情节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破坏国家机关、军队、工厂、矿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特定单位的生产、管理、科研活动,或者破坏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依照本法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以其他方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本法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