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委托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被告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委托代理的人员。刑事委托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利保障
刑事委托人有权依法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享有与被告人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刑事委托人有权要求法院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障,如要求法院保护其代理权、保障其人身安全等。
二、案件调查
刑事委托人有权了解案件的调查情况,包括案件的证据、证人证言等。同时,刑事委托人有权要求法院调查相关证据、证人证言,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辩护权利
刑事委托人有权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包括对控辩双方的证据、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提出辩护意见和辩护理由等。同时,刑事委托人有权要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申请变更
刑事委托人有权申请变更代理人,如代理人不能履行职责或者被告人不满意代理人的表现等情况下,刑事委托人有权申请变更代理人。
以上是刑事委托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权利,刑事委托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