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年休假期不得以工资代替。这意味着,年假是包括放假的,而且劳动者在年假期间应该得到工资。
具体来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累计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五天;累计工作十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十天。年假可以累计,但不得超过两年的年假。劳动者应当在休假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经用人单位批准。
此外,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如果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按期休假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期休假。如果年休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休假的,可以在休假期满后延长休假,但延长的天数不得超过年休假天数的50%。
总之,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年假包括放假,而且劳动者在年假期间应该得到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安排年休假,并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