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协议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关系形式,但其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支付报酬为目的,依法建立的经济关系。因此,只有当兼职协议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时,才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兼职协议是口头协议或者只是简单的书面协议,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兼职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能影响其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兼职协议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需要考虑协议的形式、内容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