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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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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是一种常见病症,但是否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呢?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贫血本身并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进行,不能随意解除。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结业或者破产清算的。

由此可见,贫血并不在上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列。当然,如果因为贫血导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影响到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将劳动者安排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岗位上。

综上所述,贫血不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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