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机构是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机构中,律师的角色一直备受争议,因为有些人认为律师的介入会影响仲裁的公正性和中立性。那么,中国的劳动仲裁机构中究竟有没有律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职工方、用人单位方和政府方推荐的代表组成,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律师的参与。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作为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的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因此,律师在劳动仲裁中的角色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代理范围仅限于法律事务代理,不能代理非法事务,也不能代理违反社会公德的事务。此外,律师在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干扰、破坏劳动争议仲裁的公正、公平、公开。
综上所述,中国的劳动仲裁机构中可以有律师参与,但是律师的角色受到一定的限制。律师只能作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且代理范围仅限于法律事务代理,不能代理非法事务。此外,律师在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干扰、破坏劳动争议仲裁的公正、公平、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