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刑事卷宗包括以下内容:
1. 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向当事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据、申请调查取证的要求等。
2. 起诉书: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的对被告人的控诉和罪名,包括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
3. 证据材料:包括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和被告人提交的辩护材料等。
4.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调查取证材料。
5. 被告人的个人资料和犯罪前科等相关资料。
6. 审判笔录:包括庭审过程中的记录、辩论意见、判决结果等。
7. 判决书: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等做出的正式判决。
8. 其他相关文书和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