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因某种原因而终止的情况。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查签定要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依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在15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复查签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劳动者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查签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复查签定,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提出复查签定的理由可能包括合同解除的程序是否合法、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否合理、解除合同后是否给予劳动者合法的经济补偿等。用人单位在复查签定时应当认真核实劳动者提出的理由,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定新的劳动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总之,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有权提出复查签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处理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