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补偿请求权是指被刑事追诉的人在被刑事追诉过程中,因为刑事追诉的错误或者国家机关的过错而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国家机关提出补偿请求的权利。
刑事补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补偿请求权的行使可以有效地纠正司法错误,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
刑事补偿请求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使条件。被刑事追诉的人因为刑事追诉的错误或者国家机关的过错而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国家机关提出补偿请求。
二、行使方式。刑事补偿请求权的行使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口头申请、诉讼等方式进行。
三、补偿范围。刑事补偿请求权的行使可以要求国家机关赔偿因非法侵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名誉损失等,同时还可以要求国家机关公开道歉、恢复名誉等。
四、行使时效。刑事补偿请求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定时限内进行,逾期则失去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被刑事追诉的人因为刑事追诉的错误或者国家机关的过错而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国家机关提出补偿请求。同时,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请求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