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鉴定部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它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劳动损害等问题。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劳动鉴定部门具体的职责和权限,特别是不知道县级是否有劳动鉴定部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的劳动鉴定部门是由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来管理的。在国家层面,有劳动部门和国家劳动保障监察局等机构,而在地方层面,则由省、市、县等地方政府来管理。因此,不同地方的劳动鉴定部门的设置和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对于县级是否有劳动鉴定部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而劳动鉴定部门就是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各级政府都应当设立劳动鉴定部门,包括县级政府。
当然,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如果您有关于劳动鉴定部门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律师,以了解相关的情况和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其中,劳动鉴定部门是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各级政府都应当设立劳动鉴定部门,包括县级政府。如果政府没有设立劳动鉴定部门,或者劳动鉴定部门的工作不到位,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和后果,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