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一项涉及巨额资金的交易,因此需要对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在中国,房屋买卖资金监管能够撤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买卖双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
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另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资金监管。例如,如果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首付款,卖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撤销资金监管。
二、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相关的资金监管也需要被撤销。例如,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或者一方欺诈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合同,同时撤销相关的资金监管。
三、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情况,相关的资金监管也需要被撤销。例如,如果买方和卖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相关的资金监管。
以上是房屋买卖资金监管能够撤销的主要情况。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监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