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房屋买卖未付款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如果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款项,则视为未履行合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买方未履行付款义务,违反了合同法的原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条件是买方付清全部房款后方可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如果买方未付款,则卖方无法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合同自然失效。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未付款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