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是一种合同,它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通过居间人达成的协议。居间人在此过程中起到了协调、沟通和促进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作用。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在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中,买卖双方和居间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当明确规定。例如,买卖双方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价格等内容。同时,居间人应当履行协调、沟通和促进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义务。
此外,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当由买卖双方和居间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是一种合同,其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同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物权法》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