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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说是房屋买卖算诈骗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借款是指借贷双方约定的一定金额或物品,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归还给出借人的行为。而房屋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买卖价格、房屋的交付时间、房屋的状况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买方支付房款,卖方交付房屋的合法行为。

如果借款人以买房为名向出借人借款,但实际上并没有购买房屋或购买的房屋与借款人所述不符,这种行为就属于诈骗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行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借款人以买房为名向出借人借款,但实际上并没有购买房屋或购买的房屋与借款人所述不符,就构成了欺诈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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